近日,南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刑侦、经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成功破获瞿某某等人伪造交通事故现场系列诈骗案件。
6月21日零时,南涧县交警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刚才一名叫瞿某某的人报警,在南涧往宝华方向6公里处,两辆小车发生碰撞,无人员受伤,请出警处理”。
接警后,南涧交警大队城镇中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处置,发现一辆号牌为云L×××AL的微型面包车车头向宝华方向、车尾向南涧方向斜停于宝华往南涧方向的车道内,一辆号牌为云LPD×××的奔驰车车头向南涧方向、车尾向宝华方向驶离路面与一巨大石块相撞。保险公司到场后,事故评估损失10万余元。
经询问,当事人字某自称是云LPD×××号牌奔驰车驾驶人,报案人瞿某某自称是云L×××AL号牌微型面包车驾驶员。二人声称事故原因是瞿某某驾驶云L×××AL号牌微型面包车在超车时与对方正常行驶的云LPD×××号牌奔驰车相撞。办案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勘验,发现存在诸多疑点,俩人所讲述的事故经过与事故的形成不相符。
发现疑点后,民警更加认真细致地对报警事故现场进行全面复勘,并查询关联人车信息,发现当事人在其他县也发生过多起交通事故。在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进行分析会商论证后,城镇交警中队办案民警于6月21日9时,依法对字某、瞿某某二人进行传唤讯问调查。
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当日19时30分许,经依法讯问,字某和瞿某某如实供述了俩人结伙伪造事故现场,企图达到诈骗保险赔偿金的目的。俩人还供述了之前曾在巍山县境内伙同其他同伙伪造事故现场,骗保得逞3起的犯罪事实。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大理州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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