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自家手机店的“竞争力”,招揽更多生意,店老板徐某竟“兼职”为顾客提供淫秽视频下载服务,通过电脑向客户的手机存储卡或U盘复制淫秽视频获利。日前,经法院审理,徐某犯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徐某在即墨市经济开发区经营一家手机通讯店。因为同一条街上的同行较多,为了提高“竞争力”,他竟提供淫秽视频下载服务。2011年11月8日,徐某通过电脑向市民高某某的手机存储卡内复制淫秽视频文件39个,获利5元。接到报案后,民警将徐某抓获,并从其电脑主机内查获淫秽视频文件70个,其中有39个视频文件与公安机关从高某某手机存储卡内提取的视频文件相同。后经公安机关审查鉴定,以上视频文件均为淫秽物品。
同年11月11日,徐某被刑事拘留,13天后取保候审。之后,徐某便玩起了人间蒸发。2012年7月,公安机关对徐某上网追逃。2014年4月28日,自觉无路可逃的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牟利为目的,复制、贩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应依法惩处。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 周衍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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