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区交警系统四场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记者见面会,通报称为切实加强内蒙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查、严管、严控、严处各类事故风险隐患,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四场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分别是:
打好隐患歼灭战。通过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每月组织排查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营运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和满分未教育等安全隐患,将执法告知服务制度中机动车逾期检验告知调整为提前告知,提醒车辆所有人参加检验。对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通过电话、短信、信件等方式督促车主履行报废手续。建立重点驾驶人满分教育电子台账,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满分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督促运输企业做好企业内部车辆和驾驶人违法行为“清零”工作。
打好路面防控战。从即日起,启动所有交警执法站,依托缉查布控系统对预警车辆开展拦截、处置工作,对“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同时,要以高效、精确为目标,通过指挥中心签收预警,调度路面警力进行拦截查处,不断提高对严重交通违法的现场处罚比例。针对影响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落实巡逻管控制度,紧盯重点车辆,加大巡查密度,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现场处罚力度,突出严重交通违法,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区域性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坚决做到严重违法“零容忍”。统筹协调农村部门执法力量,组成执法小分队,突出节假日、赶集、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严查小(微)型面包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五类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托自治区政府批准设置的83个超限检测站,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执法,严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原则,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切实加大对“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牌”(套牌、假牌)、“两闯”(闯禁行、闯红灯)等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三车”(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的管理,要高频率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打好宣传攻势战。每月召开新闻通气会,定期开展随警采访和执法体验活动,集中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布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公告一批终生禁驾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依托“双微一信”平台,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推送给重点车辆驾驶人,加强点对点提示和曝光。开展企业从业人员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对发生过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记录突出以及严重违反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的“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典型事故深度调查曝光和追责,曝光事故背后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倒逼整改,推动责任落实。通过微信、微博等“双微”平台加大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策划在线执法直播活动,强化宣传效果。
打好共治合成战。督促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落实源头治理责任,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货运站(场)、物流园区等货运源头企业和危化品生产企业的源头监管,做到超限、超载车辆不出站、不上路。会同各级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每月对辖区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检查,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体系;检查“两客一危”车辆监控平台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及联网、在线情况,企业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情况;检查企业日常教育培训特别是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培训情况,切实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清零”运输企业安全隐患。联合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对所有学校、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对使用报废、拼装、未检验车辆接送学生,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以及超员接送学生的,从严查处,“清零”校车安全隐患。每月底前,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将营运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及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向安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建议依据安全生产法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和处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要开展联合约谈,并加强日常重点监管。按照部局印发《关于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的通知》要求,及时审核系统录入的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符合公开公示条件的按时审核进行公开公示,推动将公民、企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社会信用体系挂钩,借助社会信用制度提高驾驶人和企业的违法成本。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集中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动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隧道、路口等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整治,对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