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司机印象中,路口绿灯时是允许掉头的。近日,在省会裕华西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的掉头处,却设置了“直行绿灯、禁止掉头”的标志。交管部门解释,这个标志的意思是红灯可以掉头,绿灯禁止掉头,这种新型交通规则将在市区多个路口推广。
6月28日,记者在裕华西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看到,路口东西两侧中央护栏均为左转掉头车辆留出了豁口,设有掉头标志,还增设了“直行绿灯禁止掉头”的标牌。市交管局秩序大队副大队长陈忠伟介绍,这种标牌的意思是,只有前方红灯亮起时,车辆才可以在豁口处掉头,绿灯时禁止掉头。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绿灯时放行直行车辆,直行车辆会和掉头车辆交叉“打架”。为避免这种行车线路交叉情况的出现,交管部门结合路口实际情况和外地经验,采用了“红灯可以掉头 绿灯禁止掉头”的措施。
陈忠伟介绍,这个路口实行这一新型交通标志和管理办法后,通行效率明显提高。下一步,将在桥西区20个路口推广这一措施,市区其他符合条件的路口也将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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