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了解到,3年来,长春市打击在校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共查处违纪教师112人。
2015年,长春市成立由局级领导牵头的13个督查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共成立105个检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对公办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教育局对全市8万名公办教师进行影像采集,建立教师影像信息数据库,开通全市中小学教师影像识别管理系统。对全市近2000所中小学和近千所民办学校及重点小区、乡镇进行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排查803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取缔157家无办学许可民办教育机构,对民办机构检查累计3000余次。踏查居民小区800余个,走访外县市区87个乡镇,304个村庄,出动警力34次。
对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通报批评,责令退还违规收入,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调离或调整岗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对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长春名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等各类荣誉获得者按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撤销其相应称号及待遇。
2015年以来,长春市教育局共受理举报621件,查处违纪教师1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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