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减轻群众“跑腿”“垫支”负担,陕西省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截至2018年2月底,陕西省符合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在全国32个省份、近8672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陕西省有330家医院承担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基本覆盖了所有区县。
据了解,异地退休安置人员、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工作人员、转诊人员,只要在当地金融办机构进行备案就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实施以来,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终结后在医院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进行结算,参保人员仅需向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按规定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据了解,陕西省参保人员已有47万人(省内32万人,省外15万人)在网上进行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3.18万人次,跨省结算9951人次。
(新媒体责编:wb00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