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临沂市兰陵县尚岩镇居民张明云的家人将一面写有“人民卫士,破案神速”的锦旗送给兰陵交警大队向城中队,感谢民警迅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10月13日5时50分许,在206国道兰陵县尚岩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农用三轮车将一辆电动二轮车撞倒,造成骑车人和乘车人受伤倒地,三轮车驾驶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此时,一目击者拨打了报警电话。
兰陵交警大队向城中队民警孙晋义带领两名辅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电动车严重损坏,地面一摊血迹,伤者正躺在路上。随后,120救护车赶到将其送往兰陵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根据目击者提供的信息,肇事车辆是一辆三轮车。民警决定调取路面监控,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在案发前时间段有一辆蓝色三轮车经过事故现场,到了下一个卡口,该车失去踪影。民警再次对案发前后的路面监控延伸,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五征”牌农用三轮车的号牌处隐约有划痕,结合群众提供的信息和车辆特征,最终锁定该车为嫌疑车辆。
当日9时,民警根据车辆信息与车主取得联系。但是,对方说车辆已卖给别人,也没有去过兰陵县。民警要求车主提供买方信息,并拨打电话联系上了驾驶人。驾驶人雷某彬(男,滕州市人)接到交警的电话后主动提出投案。
原来,雷某彬驾驶三轮车到兰陵县某地运输货物,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沿事故现场道路向东600米左右驶入一条小路,然后逃至家中,没想到不久就接到交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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