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获悉,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3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表示,切实减轻疫情对全省汽车产业发展的影响,帮助汽车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拟在全省开展汽车下乡活动。
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包括,从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8月10日,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居民购买参与活动企业生产的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汽车生产企业在近一年内全国范围内最优惠价格基础上再给予农村消费者1000元/辆及以上的汽车下乡价格优惠;鼓励生产企业视自身情况再增加“以旧换新”补贴、贷款贴息、保养赠送、延长质保等专项计划内容。
四川省各市(州)可根据生产企业专项计划汽车总销量和市(州)自身财政状况制定奖励办法及具体标准,并组织辖区内汽车生产企业自愿参加活动;奖励资金以汽车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州)财政资金为主,四川省工业发展资金予以一定的切块支持。
此外,参加活动的汽车生产企业需承诺向消费者提供法定合格的汽车产品和售后服务。活动结束后,参与活动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向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已备案的汽车下乡市场开拓专项计划、销售发票复印件、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车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购车人农村户籍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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