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贷网创建了七年时间,在同行里算是屈指可数的平台,目前市场占比也在三成以上。” 5月26日,微贷网创始人、CEO姚宏在“车贷联盟”主办的“2018汽车金融生态峰会”上表示,在大的监管背景下,科技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核心利器,要相信客户,但更要有技术和能力去识别客户的好坏。
车贷业务由于件均价格较低、抵押物易变现等特点,一直是民间借贷中较常见的个人借款业务种类。近年来随着P2P网贷的兴起,网贷平台也不断在车贷领域布局,车贷资产成为金融机构和网贷平台争抢的“香饽饽”,各路资本在2016年齐聚车贷领域,经营车贷业务的网贷平台数量一度达到上千家,使得车贷行业大有从蓝海变红海的趋势。伴随着金融监管的持续重压,利率和催收方面的严苛标准,资产荒、风控难、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目前车贷平台已降至800多家。
行业趋严 车贷准入门槛抬高
“说实话,车抵贷商业模式很简单,门槛低,大家都能进入这个行业,但是我们一直坚持做创新。”姚宏认为,微贷网2011年推出汽车抵押模式,已完整经历互金领域的从启蒙到发展,到繁荣再到乱象,直至现在的整治和监管时代。车押贷也从无到有,从资本追捧的市场宠儿,到今年饱受争议的业务。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联合四部委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借款人限额的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为符合《暂行办法》的要求,部分P2P网贷平台进行了大额资产向小额资产的转型,其中车贷资产由于借款额度低,周期灵活、标准化程度高、价格透明易变现等优点,是比较合规的资产类型,成为众多P2P网贷平台主要的资产转型方向。
“车贷的市场增量肯定没有这么快,借款人接受车贷这种模式肯定也没有这么快。”姚宏称,“当时大家觉得这个模式看起来门槛低、容易复制、没有什么科技含量,所以倾巢而入。”
随着竞争者快速加速,市场迅速由蓝海转为红海。车抵贷竞争恶化,线下门店的模式重,难于管理等弊端开始显现,平台关停并转成为车贷行业难以回避的关键词。
根据融360网贷评级课题组的数据统计,超过50%的车贷损失是由从业人员道德风险带来。其中包括乱收费问题,内外勾结导致的二押,甚至帮助借款人拆掉GPS。如何做好内控是车贷平台面临的大问题。平台内部员工以及加盟商的道德风险较难防范。在这种情况下,平台的内部风控流程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我认为包括车抵贷的小额贷款最大的风险就是员工道德风险、操作风险,所以针对员工操守有严厉规定,我们也接受客户投诉。” 姚宏称,“首先要改变产品,让客户和平台真正有连接,以前客户和业务员有连接。比如这个业务员今天是微贷网的,明天可能是其他公司的,客户很容易被飞单、被转卖。今天微贷网毕竟作为‘车贷联盟’会长单位,作为行业开创者,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告诉他们是时候告别以前的模式。”
洗牌进行时 微贷网以模式和产品创新占先机
目前车贷行业正在进行新的一轮洗牌。
“大家都要坚定信心。作为传统金融的补充和完善,我们的客户是有需求的,我们的服务是有价值的。”姚宏称,一方面,全国有近2亿多车主,每年有2000万新的车主加入这个市场;另一方面中国还有差不多1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微贷网的数据需求发现,微贷网的客户跟小微企业主的匹配度达到80%以上,微贷网85%客户以上都是小微企业主。因此,只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去做,车贷平台是完全服务实体经济。
此前市场预计,2020年汽车保有量5%的车辆将会成为贷款抵押物,届时车抵贷市场规模将达到1.4万亿的规模。在合规发展的当下,进入车贷领域的门槛将会抬高,未来获客能力与风控管理将是车贷平台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
金融的本质是经营风险,微贷网正在利用技术手段识别用户,其“智能决策森林”体系已积累了关于用户个人及汽车的两大微度海量数据,实现最优客户风险定价,降低资产的风险。
“微贷网一步步发展到今天,被称为是车抵贷里的黄埔军校。我们的发展迅速,离不开两点,一是组织升级、人才培养,二是模式和产品的创新。”姚宏称,“我一直强调要相信客户,但是我们也要有技术和能力去识别客户的好坏。”
(新媒体责编:zpl)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