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记者 常玉坤 通讯员 李忠勇 毕博文)7月26日夜间,河北省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按照市县交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在392省道微新庄路段设卡开展夜查酒驾、醉驾、毒驾行动中,先后查获袁某和李某两名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司机。
这天晚上10时30分许,该中队民警发现一辆由3502路段开往县城方向的黑色小轿车,即令其停车接受检查。停车后,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他说:“忘了带证”。经上网核查,该司机名叫袁某,民警询问:“你喝酒了没有?”他承认:“喝了。当晚在附近一个小饭馆与朋友喝了酒,认为夜这么深了,你们不可能还查酒驾,再说饭馆距离家仅有一公里多路,就侥幸开车回家,没想到被查住了。”经对其作酒精测试,吹出的酒精含量为:11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到11时许,民警又看见从县城方向开出一辆小型越野客车,令其停车后,该也称未携带驾驶证。经对其作酒精测试,吹出的酒精含量为:14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经核查,该司机名叫李某,平山县人,他开始说中午喝了啤酒,经民警再三询问,才承认该在一个工地干活,当晚与朋友一起喝了酒。
袁某和李某均犯有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两种违法犯罪行为。民警当场给二人作出现场笔录,依法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并带二人到医院提取了静脉血,责令其15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井陉交警提示:夏季天气炎热,夜晚聚会饮酒较多,唿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酒后驾车,“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井陉交警将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的高压态势,促使驾驶人养成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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