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铜陵一女子因无证驾驶被交警查获后,心生不满,发朋友圈辱骂交警,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近日,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平台收到一网友举报,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辱警信息。交警部门获悉后,立即向铜陵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报案。
经查,4月23日,铜陵籍女子姚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上路行驶,被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查获,并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被处罚后,姚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毫不悔改,甚至心有不甘,认为交警在“欺负”她。为了发泄不满和私愤,姚某便在朋友圈用粗俗不堪的语言辱骂交警。该条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快速传播,引起网民关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被公安机关调查后,姚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她对自己在微信朋友圈上发文辱骂交警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后悔不已:“以后再也不做这样的事情了。”
网络空间从来都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不能任意使用网络侵犯他人权利。姚某公然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随意辱骂警察发泄私愤,最终,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5月8日,铜陵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对姚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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