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面做好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布尔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交通局对辖区天宇出租车公司、泰安出租车有限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
企业“点对点”民警与交通局局长张建深入天宇、泰安两家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实地查看企业开展安全营运和各项规章制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等是否落实到实处。其次检查组还详细询问了企业的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检查,GPS监管、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等情况。同时,副大队长李大鹏对企业所有驾驶员通报了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强调几点注意事项,提出驾驶员就是安全员,不仅要承担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还要承担社会面防控责任。并查看了安检设施、GPS监控画面、车辆安监过程等工作情况,对存在隐患、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随后,大队与交通局对企业负责人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企业在处理安全管理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驾驶人的安全,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运输安全的其他目标;二是企业要加强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驾驶人和车辆安全台帐资料,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将事故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对企业驾驶人及其他员工大力宣传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以培训和提高驾驶员安全技能为重点;四是要抓好事故防范工作,要积极抓好企业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认真做好辖区道路事故预防工作,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坚决避免车辆“带病上路”和多次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隐患”驾驶人从事运输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和风险,确保实现“零事故、零容忍”的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检查,及时的对当前客运企业安全工作查缺补漏,为辖区民众安全出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新媒体责编: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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