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11时,新区交警大队快速理赔中心在处理一起刮擦交通事故时察觉其中一名驾驶员神色慌张。经过进一步查询比对,发现驾驶人王某在2016年11月有吸毒记录,值班民警立即向副大队长刘振汇报。接报后大队领导立即带领值班民警前往快速理赔中心控制该驾驶人,并将其带至中川派出所进行尿液检测,经检测结果为阳性。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对自己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移交兰州新区公安局中川派出所进一步办理。(记者 任泽昕 见习记者 张丹)
(新媒体责编:zs11)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