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库尔勒车管所”)领导带领民警对群众举报的重点居民小区、汽车维修厂、建筑工地等处隐藏的涉嫌废弃汽车开展拉网式专项整治,按照“以车找人、以人找车”的思路,民警现场逐车核查、认真比对,对6辆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当成垃圾和废旧物品“回收站”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依法拖离,集中停放至库尔勒汇鑫机动车报废中心,等待依法处理。
为全力消除报废汽车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杜绝报废汽车上道路行驶,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和要求,从即日起到今年12月底,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全区公安交警同步开展为期10个月的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拉开帷幕,库尔勒车管所通过大队、支队微信公众号和当地媒体及时发布公告,向广大市民主动征求线索,所领导带领民警果断行动深入一线,精准画像重点查处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涉嫌报废的汽车,还路于民、还车位于民,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和公共卫生死角。同时,库尔勒车管所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废弃汽车长效机制,从即日起到年底,在库尔勒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举报的涉嫌的废弃汽车,都将安排民警深入现场,逐车核查,对无人使用和维护的废弃车辆果断拖移,集中停放机动车报废公司,并将定期进行公告,公告三个月后,依法分类进行处理:对拼装、报废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强制报废;对有涉嫌盗抢、赃物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车辆,通知相关单位接收处置,对公告期满仍不来接受处理或者无人认领的车辆,统一办理注销业务。
库尔勒车管所温馨提示:为库尔勒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巩固库尔勒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将扎扎实实开展为期10个月的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库尔勒市的道路出行环境,努力消除报废汽车占据公共停车位带来的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库尔勒车管所将与辖区中队密切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废弃汽车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排查辖区所有道路(含两侧人行道),特别是未通车的道路、断头路和居民小区、背街小巷、旧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厂、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确保不留死角。群众如发现疑似废弃汽车的,可以直接向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和举报电话:0996-2153342举报投诉,也可以直接拨打库尔勒汇鑫机动车报废中心0996-2936666举报热线反映。对群众举报的涉嫌报废汽车,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凡事有交代。(严万海)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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