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陕西省旬阳市小河中队交警快速处置一起酒后滋事,驾车妨碍西康高铁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案件,为辖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提供优质外部环境保驾护航!
15日19时许,陕西省旬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小河中队接报警称:“仁河口镇段家沟村西康高铁项目施工工地,有人涉嫌酒后驾车到施工地闹事,请求快速查处!”。
接报警后,所队协同,小河中队同小河派出所、仁河口警务室民警,快速赶赴到达现场,立即予以依法处置并展开相关调查和违法取证工作,经过民警们辛勤付出与努力,快速查清该案违法事实。违法嫌疑人孟某某(47岁,家住旬阳市仁河口镇)以会车时施工罐车曾不为其及时主动让路为由,5月15日19时许,孟某某置法不顾,酒后驾车到施工工地,停车堵路、妨碍了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正常施工作业与现场管理,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影响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小河中队民警对孟某某进行了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经系统查询,违法行为人孟某某此前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处罚,本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属于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目前,此案依法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冲动是魔鬼,等待孟某的将是10日内行政拘留并2000元罚款,驾驶证被吊销且2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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