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第二波次行动,切实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针对春季道路交通管理的特点,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个依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助推“减量控大”集中整治第二波次行动,切实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环境。
依托路面管控,处罚与宣传相结合。通过与驾驶员、乘坐人员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宣传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一盔一带”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讲解春季安全出行注意事项,要求驾驶人自觉抵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加大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超员、超载、酒驾、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教育力度,对现场抓获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进行警示的安全教育,引导驾驶员、乘车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使用安全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依托业务窗口,服务与警示相结合。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窗口张贴宣传标语、摆放交通安全展板、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进行宣传,重点宣讲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熟知。通过LED大屏,发布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播放交通安全视频、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普及安全文明出行知识,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依托重点企业,监管与通报相结合。“两客一危一网一货”重点运输企业,积极组织宣传民辅警深入辖区各企业开展走访宣传和监督检查活动,通过与运输企业安全负责人、车辆驾驶人开展面对面交流,通报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细致剖析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警示企业安全负责人及重点车辆驾驶人要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内部管理,守法文明驾驶;督促车辆安全性能、车辆安全措施、车况检查登记、车辆进出登记及路线管理制度、驾驶员教育等相关制度,提升企业内部安全监管。
依托网络媒体,曝光与提示相结合。充分利用媒体舆论优势的覆盖力和影响力,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范围,邀请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基层一线,对交警部门的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深入进行采访报道,对重点交通违法现象给予曝光,教育警示交通安全参与者。交警部门通过微博、微信、抖单、手机短信等平台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内容,杜绝酒驾、醉驾、毒驾、超载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让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云县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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