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13时20分许,孙某某驾驶电动两轮车沿文亭街由东向西行驶至花园路口向南转弯时,与由西向东邵某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邵某某受伤,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邵某某被送至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山东成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科民警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邵某某受伤严重,所需治疗费用较高,面对高昂的抢救费用,让本不富裕的邵某某一家顿时陷入困境。了解情况后,事故科办案民警主动向邵某某家属介绍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政策,并依法依规积极协助家属办理申请手续,按照“尽可能加快审批程序,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为其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并迅速垫付到位,切实解了邵某某的燃眉之急,得到了当事人家属的一致好评。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伤者的家庭来说犹如雪中送炭,为其带来了希望与温暖。事故无情,人间有爱,成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尽己所能,给您温暖。(文/刘维 邵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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