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会议,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这份报告反映着当前各地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现状,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就在2个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8个省区的26个地市,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委托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自查。
通过这次“法律巡视”发现,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但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违反法律的突出问题,如: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工作滞后,大气污染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
检查组还对12个城市38个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矿山等进行了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有的现场即向地方交办,有的责成地方进一步调查处理,还有一部分纳入到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督察范畴。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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