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违法载人危害大可谓是人尽皆知的常识,然而总有一些人为图一时便捷把三轮车当做载人工具这样不仅害人害己还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近日,石楼县交警大队王村中队在中秋假期道路巡逻时,就发现这样一件事。
2022年9月11日12时50分许,石楼交警大队王村中队在工作中,发现一辆蓝色三轮车在石楼县板桥村附近行驶,货箱上拉载着一名乘客,副驾驶的乘客还抱着一名一岁左右的儿童,民警立即上前阻拦,并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耐心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三轮车非法载人的安全隐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石楼交警提醒广大群众:三轮车安全性能普遍较差,且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抵制三轮车违法载人。(文/靳稼雨)
(新媒体责编:郭建强)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