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4日晚,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二中队在辖区内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23时19分,民警巡逻至英雄路西门岗附近例行检查一辆车牌号为晋JHN0**大众牌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人田某出示不了驾驶证,现场对田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发现,驾驶人田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且驾驶人田某于2022年6月18日在汾阳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这次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驾驶人田某对其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新媒体责编:郭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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