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交警支队近日赴太原、临汾观摩调研后,石楼大队按亚楼支队长要求,认真总结太原、临汾先进经验,积极开拓思路,转变理念,迅速就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整治工作报请县政府领导,以石楼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名义,制定下发石交安(2022)1号《进一步加强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整治,全面排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通知》。
文件就落实省市交通安全领导组对“一村一警”工作要求,打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制定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在2022年7月15日前,各乡镇要督导每个行政村在出村路口、学校门口最少设置一块“严禁三轮车违法载人”警示牌、刷写一条警示标语。
行政村安全负责人要和交警部门包村辅警积极联系对接,联合排查本村道路隐患,具体到每个平交路口、每一段陡坡临崖路段。需安装凸镜、减速带、震荡带、慢行警示灯、警示牌、警示桩的,务必在7月15日前将隐患情况说明报回交警大队安全股。
三、每个行政村红白理事会负责人兼任本村交通安全员,在婚丧大事操办前,要以书面告知方式通告办事户主不得使用三轮车载人,所有参加人员不得酒后驾驶三轮车、摩托车和其他机动车等遵守相关交通安全法规事项。
四、各行政村安全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包村辅警摸清本村农用三轮车底数,逐户签订不违法载人承诺书。包村辅警每周要在行政村微信群最少推送1到2条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酒醉驾案例、人员伤亡事故案例,唤醒和强化群众的交通安全防护意识。
五、包村辅警要参加所包行政村每月一次的村民交通安全会议,组织群众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警示片,教育村民不论驾车或步行,在通过交叉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骑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能够得到最基本的生命安全保障。
六、交警中队要结合辖区事故发生实际情况,走访重点村庄群众和事故当事人村委以及村委领导;在辖区农村道路、县乡道和国省道进行隐患排查,加强道路巡逻频次和密度,提高见警率,发现违法载人立刻依法暂扣查处;要通过钉钉打卡记录上路巡逻查处和隐患排查的工作。
七、负责国省道、县乡道安全设施维护的公路和交通部门,要正确对待县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下发的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本着“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在接到隐患通知后,结合实际,积极整改,切实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置于首位,避免因慢作为、不作为,导致隐患路段发生重大恶性交通事故。(文/刘晨晨)
(新媒体责编:郭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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