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是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农村车违法载人百日专项整治工作第一个“逢五”集中统一行动日,交城县交警大队交岭中队组织民警在辖区路段进行巡逻,巡逻中发现一辆无牌的农用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民警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得知驾驶员胡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农用三轮车,随后对当事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罚款500元、暂扣车辆,并依法处以施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交城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或乘坐三轮车出行,同时也请广大驾驶人切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无牌无证驾驶、不超速超载、不酒驾、不逆行,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新媒体责编:郭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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