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江苏省31条高速公路778套区间测速设备正式启用,在全国率先实现高速公路全路网区间测速执法。
此次启动的区间测速系统,平均每6.3公里为一个区间段,基本覆盖全省高速公路路网,结合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人接听拨打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无死角抓拍处罚。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技术规范,区间测速处罚判定标准与固定单点式测速相同。对在同一条路段同一个高速公路大队辖区同一次通行抓拍记录的多次超速违法,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认定其中数值最高的一次超速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区间测速系统对大型车和小型车区分车型测速。此前,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分别限速100公里和80公里每小时的大客车、大货车和危化品车,只要车速不超过120公里每小时就不触发监控设备进行抓拍。
江苏警方提醒,高速上驾车时尽量保持安全车速匀速行驶,各类型车要根据各自限速值行驶。遇有雨雾等恶劣天气,要注意可变限速标志的限速值。大型车、小型车要各行其道,不要随意变道,驾乘人员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开车时不要接听拨打手持电话或进行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区间测速系统一旦抓拍到相关行为,警方将依法处罚。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