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河南讯(记者常玉坤 通讯员孙园园)近日,叶县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利用网络查控平台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却拒不支付抚养费。经过法官不懈努力为双方解开心结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据悉,杜某与田某因感情不和选择离婚,婚后生育一对双胞胎由父亲杜某抚养,母亲田某每月给双胞胎儿子抚养费400元,并于每年的2月9日前一次付清,直至双胞胎儿子年满18周岁为止。由于田某未支付抚养费,杜某遂将田某诉至叶县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程序,执行法官运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田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成功查控了被执行人田某的雪佛兰牌小轿车一辆。随后,执行法官在与田某取得联系后,田某表示因见不到双胞胎儿子所以才一直拖延支付抚养费至今。执行法官又与杜某沟通,杜某表示自己经济条件不好,居住外地,不方便将双胞胎儿子送回来,并非不让他们见面,如田某要见孩子,他会提供方便。据此执行法官又耐心细致地与田某进行了沟通,田某当即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并表示以后也会按期给孩子抚养费,通过执行法官的努力,这起执行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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