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曾几何时,传统的广告宣传、现场活动、售楼小姐接待“三位一体”的传统营销模式将楼市炒得热闹红火。然而近年来,随着楼市调控的不断升级,“成交量低迷”已成不争的事实。楼市的未来在哪里?不少业内人士对此十分迷茫并且试图寻求一条“活路”。近日,记者在走访市场时发现,一种依靠大众充当营销员的新型营销模式悄然流行起来。不过,有专业人士表示,作为楼市前途扑朔迷离环境下的产物,其“可持续性”尚不明确,监管方面的问题更需深思。
身边“房产自由人”
今年60岁的陈阿姨目前赋闲在家,刚退休时,看电视、抱孙子和跳广场舞成了生活的全部,日子过得倒也悠闲自在,但用她自己的话讲,总感觉缺了点儿什么,生活好像没有了奔头儿。去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接触到“房产自由人”这个新鲜事物,于是,充分利用退休前在单位工会工作时积攒下的人脉,成为了“全民卖房”的先行实践者。这份重新获得的“工作”,不仅让她精神再度焕发,同时,也为她的晚年生活找到了不错的“钱景”。
无独有偶。在省城某金融公司当业务员的小张,平时忙忙碌碌奔走在寻找一个个投资项目客户的路上。在这个行业打拼了四五年的他,对于投资理财有着丰富的经验及独到的见解。而如今,凭借着自身的优势,他又有一个新身份:房产自由人�!岸杂诜康夭矶嗤蹲收呤怯职趾蓿涫担谒切闹�,投资房产一直都是不错的选择。我认为,随着限购令等政策的发布,楼市回暖只是时间问题。”小张说,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兼职做房产自由人,不仅可以增加收入,同时,也是一种人脉资源的共享,能为准备购房者提供最直接、最便捷的楼市信息。
几乎“零门槛”准入
不得不说,“房产自由人”的诞生是市场运行中的产物,是一个新鲜事物。近年来,持续低迷、库存积压、营销无力……楼市在经历过无数风雨之后疲态尽显,元气大伤,怎样扭转这样的形势,也成为业内人士大伤脑筋的问题。传统的营销模式已无法力挽狂澜,地产商们在这波自救的浪潮中绞尽脑汁,一股“全民卖房”的营销风在楼市悄然刮起,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率先突围,太原楼市也于去年顺势而行。
“如今,楼市低迷,地产商们纷纷在营销上做文章,‘房产自由人’的诞生,为楼市聚集人气开辟了渠道,与传统的营销模式相比,其覆盖面大,效果也更直接�!惫谀持痉坎档郎轿髡靖涸鹑送鹾I�,目前,在该站注册的“房产自由人”已达数百人,省城楼市“全民营销”的模式已悄然开启,地产业也进入一个创新时代。
啥是“全民营销”?王海生告诉记者,即普通人经过注册成为“房产自由人”,并通过推荐新客户参与选房、购房活动,最终达成买房意愿,即可获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其实,这种方式与之前业内“以老带新”等营销策略有异曲同工之处,只不过如今更多的是借用微信等网络渠道实现营销目的�!爸灰阌邢嗟狈岣坏娜寺鲎试矗ㄖ�、兼职都可以,‘房产自由人’的‘钱景’非常不错,一笔单挣个几千元没问题�!辈煞弥屑钦叻⑾�,几乎没有地产专业知识的普通市民,通过注册即可成为“房产自由人”,其准入门槛相对偏低。
热闹背后藏隐忧
“这种打破常规的销售模式虽然可以促进楼盘成交量,但也存在监管上的漏洞,开发商和购房者都需理性看待�!币晃徊辉竿嘎缎彰囊的谌耸慷源颂岢鲎约旱墓鄣悖衔�,“全民卖房”的营销模式目前来说不失为刺激楼市回暖的方法之一,但是,如何使其走上正轨,应该是楼市进行思考的问题。
这位人士介绍,去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其中,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在这样的背景下,专业准入门槛降低,“房产自由人”横空出世,许多普通市民投身其中做起了房地产“生意”。然而,“全民卖房”模式开启,热闹红火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些问题。比如,“房产自由人”利用人脉广泛传播房产信息,对于有购房需求的人来说,或许可以通过最便捷的方式获取房源信息。但与此同时,“房产自由人”若将购房者的相关信息透露给地产商,则购房者“信息裸奔”在所难免,“被骚扰”也将成为常态。但是,目前没有哪个部门可以对“房产自由人”进行有效监管,一旦发生纠纷,追责很难。
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也向记者表示,房地产其实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如何营销也是一门大学问,如今,让地产行业产业链的“门外汉”去实现销售,事实上是空洞概念,真正的营销需要脚踏实地去做,这样才能真正见效。
本报记者李晓琳
(新媒体责编:news)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