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防止警车违规使用情况发生,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近日,博湖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多措并举加强警用车辆管理使用。
进一步提高加强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的认识。加强对警用车辆的管理力度,规范警车使用,坚决杜绝特权思想,从自身做起,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增强法纪观念,认真分析在警车管理和队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常态化督察,大力加强民警队伍的教育管理,坚决杜绝涉警交通违法问题的发生。
严格执行警车管理使用各项规定。严禁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严禁任何车辆非因公务私挂套牌、假牌问题。驾乘警车人员必须做到警容严正、举止端庄;驾驶人员要着警服,带“三证”,系安全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强化督察,严肃查究。警务督察大队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局警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对于因责任不落实、制度不执行、管理不完善的部门,下发督察通报,责令立即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报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规追究责任人与单位负责人的责任。(通讯员: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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