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日前表示,未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将严格控制速度节奏,严格落实资金保障,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资金投入不得低于40%,杜绝出现“半拉子”工程。
针对近年来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存在规划过度超前、建设规模过于集中、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严格了此类项目建设申报条件和在建项目风险管控。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介绍说,“一是严格申报条件。对于申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提高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GDP等方面的标准。二是严格规划审核。加强对建设规模、资金筹措方案、负债水平、规划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符合规定和要求。三是严格控制速度节奏。对要开展新一轮建设规划的城市,必须在本轮建设规划实施到最后1年、或者规划项目总投资完成70%以上,才能报批。”
据了解,《意见》对申建城市财政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底线”要求有所提高。比如,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底线”分别由此前的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拟建地铁城市初期客运强度也要求不低于每天每公里7000人次。为了加强风险防控,《意见》还提到将严格落实资金保障。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没有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的项目,以及列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城市,不批准或暂缓批准新开工项目。严鹏程介绍说,“对于在建项目,除建设规划明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资金投入不得低于40%。另一方面,强化了城市政府对轨道交通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支出责任,即要按照国家批复建设规划明确的资本金比例和来源等要求,按期推进在建项目,不能出现‘半拉子’工程。”
对于正在履行审批程序和规划内的其他未开工项目,也将会加强项目出资方案的审核,只有在资金来源已经明确落实好的前提下,才能按程序批准和开工建设。
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总体健康有序。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位居世界前列,一批大城市相继完成了骨干线路建设。截至2017年底,中国已有31个城市开通了地铁和轻轨,运营总里程达42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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