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21日电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切实做好2018年春运交通安保工作,全力保障春运期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通知指出,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2018年春节时间较晚,节前交通流相对分散,节后探亲流、学生流、务工流返城集中,并且全国“两会”与元宵节相连、与春运高度重叠,交通安保工作容不得半点疏漏和懈怠。
通知要求,各地要提前开展排查整治,把隐患消除在源头、消除在春运启动之前。要提前清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严禁不合格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参加春运。要提前约谈提示重点运输企业和车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提前排查辖区春运客流集中道路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政府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提示标志。
通知要求,各地要优化堵点交通组织,努力提高通行效率。要结合往年春运道路通行情况,组织对春运期间公路易拥堵路段进行全面排查,联合相关单位逐一采取治理措施,逐一制定交通疏导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加强督导督办。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全力应对恶劣天气。要加强部门联动,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重点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物资、装备准备,确保及时铲冰除雪,最大限度保障道路通行条件。
通知强调,各地要热情提供便民服务,关心关爱交警辅警。继续开展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组织交警辅警和志愿者,为过往群众提供指路、饮水、急救药品等便民服务。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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