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起,危险驾驶案件便一直处于居高不下的态势,必须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为此,建湖法院特致县委县政府司法建议,以期规范治理交通“乱象”。
该司法建议从三方面提供建议:一要建立文明交通信用失信联动监管惩戒机制。由县信用办牵头组织实施,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城管局、教育局和人民银行建湖县支行等协同执法,实行综合应用、联动惩戒;二要对不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评级认定并告知。交通信用失信纪录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对不同的违法行为认定不同的失信等级,并应以发放短信等方式告知失信人员失信等级等;三要强化联动监管惩戒机制的实务应用。公安、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在行政管理、资格资质认定、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评先评优时,对交通信用实行联动管理,对具有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实施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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