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
为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安排,自6月30日起,北京市启动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业务。
据北京市交管部门介绍,以往机动车驾驶人产生非现场交通违法后,只能选择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进行处理。北京市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后,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全国任意省区市产生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后,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除了可以继续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处理之外,还可以选择前往北京市任意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其他省区市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处理。
据了解,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协助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调查程序,按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处罚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代为送达相关文书。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后,全国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将使用全国统一平台,实现各省域之间的数据信息交互,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及时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此外,市民群众也可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网上处理在全国任意省区市产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可以在线查询并处理已成功备案的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并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缴纳�?睢�
(新媒体责编:zfy2019)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人民交通杂志”/人民交通网,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时值班手机:17801261553 商务合作:010-67683008转602 E-mail:[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人民交通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百度统计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A座四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顾问: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 李大伟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30064号 京ICP备18014261号-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