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对于行人及非机动车辆来说是一个危险的区域,但不少人由于生活常识缺乏以及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还是经常会有行人误上高速的现象发生。2月5日中午13时,江西高速交警直属一支队第五大队值班室接到过路司机报警,有一名字男子在德昌高速上行走。巡逻民警曹蓉接指令后立即在路面寻找该行人,经过20分钟寻找,终于在121公桩(万年互通)找到了该男子。男子约40岁左右,系附近村庄人,他看中午天气挺好,便想走近路到附近田里去。
最后,巡逻民警用警车将该行人带离高速,有效消除一起行人上高速的安全隐患。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也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而且还要负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宁愿多走千步远,不走高速一步险”,因为安全,才是我们回家最近的路。
(新媒体责编: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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